对网易近期客户服务的调查报道
四、关于网易打击盗窃行为的看法:
无疑的,打击盗窃行为是网易提供给付费玩家的一个重要服务内容,因为虚拟物品所具有的现实货币价值,玩家所拥有的虚拟物品出现被盗窃的问题,网易作为游戏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协助玩家进行追讨,并避免玩家进一步的损失。
但是在对付盗号行为的问题上,笔者对网易的态度有所诟病。网易在打击盗窃问题上的反映速度过慢是笔者对网易打击盗窃行为的力度不报满意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网易对追查被盗窃物品的“设限”行为,是笔者最为诟病的。现在网易通行的做法是,只有当被盗窃的玩家去公安局报案,并且公安局给于立案并发出协查通报后,网易才给于追查,否则,凡是没有立案并发出协查通报的盗窃,网易一概不受理。
现有中国的法律,对虚拟财产是空白的,因此对虚拟物品的保护,就必须通过游戏运营商与玩家共同来完成。而失窃物品达到2000元才给于立案的现实中公安局的通行做法,也给失窃行为的立案造成了现实的门槛,因此,作为游戏运营商的网易本应就这个问题给于玩家解决,但现在网易并没有做到。
而现在网易对于公安局立案并发出协查通报的,一概采取“先查封,后调查”的方法,只要是“涉脏的ID”全部给于查封,单就查封问题来说,笔者对网易的举措保留意见,对网易不区别对待的态度保留意见。
曾经在叶子读过一篇文章,一个角色达到170级的玩家,因为购买了盗号者出售的一本1万点的帮派成就册与几个0级内丹而遭到网易查封账号的举动。同时,因为该玩家无法提供“交易记录”,网易一直查封着这个号。至于后来如何,笔者未再见到相关报道,因此不便发表评论。最近,笔者所在服务器发生了较多个的高级ID被查封的事情,通过相关玩家与笔者的交流,大致的情况是,这些玩家购买了盗号人出售的东西,而导致ID被查封。相关玩家通过与客户服务联络后,都被告知需要先行调查,当调查结束后,网易会做出相应的结论并就是否解除查封给于处理。
在跟被查封ID进行交流,并在得到他们的信任后,笔者登陆了相关ID的“客户服务专区”察看客户服务给于这些ID的回复。笔者对网易采取的“保全物品”的措施并无反对意见,但是笔者笔者却对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直接查封表示不理解。无论是以前发生的查封问题,还是最近笔者所在服务器众多高级ID被查封的问题,都是在相关受损失的玩家报案并立案后,网易就立刻给于那些购买了“赃物”的玩家查封的措施。网易丝毫没有考虑、调查这些购买“赃物”的玩家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购买的。也不管这些玩家在虚拟游戏中所处的位置、在虚拟世界中所ID所承载的意义,就给于查封。这些高级ID因为查封,所承受的“虚拟压力”,不知道是不是网易所考虑过的。
笔者对盗窃行为深恶痛绝,对买脏卖脏也同样的抱持着不屑的态度。但是,笔者无法认同网易处理盗窃行为的做法。现实中,对于“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尚可请律师来辩护,但虚拟游戏中,玩家如何去请“律师”?我们也都知道,玩家购买小件物品,在虚拟游戏中都是直接交易或在摊位交易的,而这些交易每天都极其大量的发生着,作为网易如果要求玩家将所有的交易ID、名称、交易过程都记录下来,笔者以为是不现实和不合理的。由于虚拟游戏的特殊性,作为买家更无法、无从去判断卖家是否是在“销赃”。因此,网易在处理这些事情上,就不能也不应该武断的全部采取“拘留”措施。
现在网易在处理盗窃问题上,通常要求“买脏”玩家提供各种交易记录,否则将一直采取查封措施,笔者以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仅仅因为该赃物因为现实的立案,而不管不顾虚拟游戏的现实情况,一律给于相同的处置方法,笔者更是认为这样做不合理。这些证据其实从根本上说,应该是网易公司给于提供的,一个虚拟物品的流向,从何处来,到了何处,这些数据本是网易公司所具备的,要求一个玩家提供,这样做是不合理和不现实的。
如果说,网易的“拘留”措施是为了保全财产,这一措施笔者表示赞成。但是,作为网易,是不是应该在做出“保全措施”前仔细调查、仔细核查再做出这个虚拟游戏中的“重大举措”,同时,在慎重的做出这样的决定后,网易是否应该做到在系统公告中、在官方主页上对采取保全的高级ID进行公告说明,让大家明白其保全对象只是接受调查,而并非“盗窃”。换句话说,“疑犯”并不是“定罪”,不应该“不明不白”的进行查封、保全。
保全措施是一柄“双刃剑”,它对盗窃者来说是利器,但同时对受冤枉的人也是一把插在“心头的刀”。如果运用不好,就会对受冤枉的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在运用它时,笔者认为一定要慎之再慎。不应该随意的、轻易的用这个手段。
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游戏社会也是一个“社会”,虽然它是虚拟的,但是在这个社会中,也有虚拟名誉、虚拟信誉等跟现实差别不大的各种社会形态,网易不能够忽视这些重要的社会形态。一个玩家,无论他的级别高低,他都具备着在这个“社会”中所承载的人物名誉,这个名誉得来不易,玩家自己要维护,网易也应该给于维护。
无疑的,打击盗窃行为是网易提供给付费玩家的一个重要服务内容,因为虚拟物品所具有的现实货币价值,玩家所拥有的虚拟物品出现被盗窃的问题,网易作为游戏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协助玩家进行追讨,并避免玩家进一步的损失。
但是在对付盗号行为的问题上,笔者对网易的态度有所诟病。网易在打击盗窃问题上的反映速度过慢是笔者对网易打击盗窃行为的力度不报满意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网易对追查被盗窃物品的“设限”行为,是笔者最为诟病的。现在网易通行的做法是,只有当被盗窃的玩家去公安局报案,并且公安局给于立案并发出协查通报后,网易才给于追查,否则,凡是没有立案并发出协查通报的盗窃,网易一概不受理。
现有中国的法律,对虚拟财产是空白的,因此对虚拟物品的保护,就必须通过游戏运营商与玩家共同来完成。而失窃物品达到2000元才给于立案的现实中公安局的通行做法,也给失窃行为的立案造成了现实的门槛,因此,作为游戏运营商的网易本应就这个问题给于玩家解决,但现在网易并没有做到。
而现在网易对于公安局立案并发出协查通报的,一概采取“先查封,后调查”的方法,只要是“涉脏的ID”全部给于查封,单就查封问题来说,笔者对网易的举措保留意见,对网易不区别对待的态度保留意见。
曾经在叶子读过一篇文章,一个角色达到170级的玩家,因为购买了盗号者出售的一本1万点的帮派成就册与几个0级内丹而遭到网易查封账号的举动。同时,因为该玩家无法提供“交易记录”,网易一直查封着这个号。至于后来如何,笔者未再见到相关报道,因此不便发表评论。最近,笔者所在服务器发生了较多个的高级ID被查封的事情,通过相关玩家与笔者的交流,大致的情况是,这些玩家购买了盗号人出售的东西,而导致ID被查封。相关玩家通过与客户服务联络后,都被告知需要先行调查,当调查结束后,网易会做出相应的结论并就是否解除查封给于处理。
在跟被查封ID进行交流,并在得到他们的信任后,笔者登陆了相关ID的“客户服务专区”察看客户服务给于这些ID的回复。笔者对网易采取的“保全物品”的措施并无反对意见,但是笔者笔者却对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直接查封表示不理解。无论是以前发生的查封问题,还是最近笔者所在服务器众多高级ID被查封的问题,都是在相关受损失的玩家报案并立案后,网易就立刻给于那些购买了“赃物”的玩家查封的措施。网易丝毫没有考虑、调查这些购买“赃物”的玩家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购买的。也不管这些玩家在虚拟游戏中所处的位置、在虚拟世界中所ID所承载的意义,就给于查封。这些高级ID因为查封,所承受的“虚拟压力”,不知道是不是网易所考虑过的。
笔者对盗窃行为深恶痛绝,对买脏卖脏也同样的抱持着不屑的态度。但是,笔者无法认同网易处理盗窃行为的做法。现实中,对于“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尚可请律师来辩护,但虚拟游戏中,玩家如何去请“律师”?我们也都知道,玩家购买小件物品,在虚拟游戏中都是直接交易或在摊位交易的,而这些交易每天都极其大量的发生着,作为网易如果要求玩家将所有的交易ID、名称、交易过程都记录下来,笔者以为是不现实和不合理的。由于虚拟游戏的特殊性,作为买家更无法、无从去判断卖家是否是在“销赃”。因此,网易在处理这些事情上,就不能也不应该武断的全部采取“拘留”措施。
现在网易在处理盗窃问题上,通常要求“买脏”玩家提供各种交易记录,否则将一直采取查封措施,笔者以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仅仅因为该赃物因为现实的立案,而不管不顾虚拟游戏的现实情况,一律给于相同的处置方法,笔者更是认为这样做不合理。这些证据其实从根本上说,应该是网易公司给于提供的,一个虚拟物品的流向,从何处来,到了何处,这些数据本是网易公司所具备的,要求一个玩家提供,这样做是不合理和不现实的。
如果说,网易的“拘留”措施是为了保全财产,这一措施笔者表示赞成。但是,作为网易,是不是应该在做出“保全措施”前仔细调查、仔细核查再做出这个虚拟游戏中的“重大举措”,同时,在慎重的做出这样的决定后,网易是否应该做到在系统公告中、在官方主页上对采取保全的高级ID进行公告说明,让大家明白其保全对象只是接受调查,而并非“盗窃”。换句话说,“疑犯”并不是“定罪”,不应该“不明不白”的进行查封、保全。
保全措施是一柄“双刃剑”,它对盗窃者来说是利器,但同时对受冤枉的人也是一把插在“心头的刀”。如果运用不好,就会对受冤枉的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在运用它时,笔者认为一定要慎之再慎。不应该随意的、轻易的用这个手段。
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游戏社会也是一个“社会”,虽然它是虚拟的,但是在这个社会中,也有虚拟名誉、虚拟信誉等跟现实差别不大的各种社会形态,网易不能够忽视这些重要的社会形态。一个玩家,无论他的级别高低,他都具备着在这个“社会”中所承载的人物名誉,这个名誉得来不易,玩家自己要维护,网易也应该给于维护。
本资讯及文章仅代表发表厂商及作者观点,不代表叶子猪本身观点
已有人对此文章评分
您的评分地址:
大话成功交易一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