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园出品]我的前半生—豪情书生的自白
题记:偶是南园大客栈的终极掌勺,做得一手好菜,并且懂得品尝。客栈总经理是豪情书生,某个夜黑风高之夜,他来找偶,想让偶给他介绍一个洗碗妹,以慰籍漫漫的长夜,偶拒绝了,因为偶的特长只是做菜,而不是拉皮条。偶原以为,他会因此炒偶的鱿鱼,但是奇怪的是,他却叫偶做了四菜一汤,搞了点酒,于是,就有了以下这个关于他的故事。
(以下是豪情书生总经理的自白)
我姓李,叫李大嘴。我出生在唐贞观元年,长安的一个小资本主义家庭——我父亲是开屠宰场的,也就是俗称的杀猪匠。我父亲不喜欢别人叫他杀猪匠,他喜欢别人叫他李老板,并常常说:“好歹俺也是和当今皇上一个姓,叫杀猪匠简直是对皇上的侮辱,是要灭门的。”好在,这个世界太大,加上我父亲虽然卤莽,对街坊四邻也够好,经常把一些猪下水免费送给他们,所以,这些话没有传到皇上那里去,而我父亲,认识了我母亲,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生下了我。
我的出生注定是一件不平凡的事情,因为我生下来的时候,嘴里含着一块通灵宝玉。后来我才知道,在唐朝之后的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估计是明朝,也有一个一出生就含着通灵宝玉的男孩出生,并因此得名贾宝玉。不幸的是,我父亲没有那么多的风雅和文化,只觉得我一出生嘴巴里面竟然有这么大块玉,应该叫大嘴,这个,就是我名字的由来。
贞观五年,我五岁,在我母亲的一再要求下,父亲让我拜师学艺,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对语言的把握和运用——也就是很多年后出现的一个学科,汉语言文学。师父叫村野喂羊,据说是这方面的宗师,但是我不相信,因为我觉得,此人太寒酸,连名字都显得乡土气十足,我还大街喂猪呢!于是,师父为了给我证明汉语言的魅力,把名字改成了村夜未央。令我震惊的是,仅仅是改了几个字,师父的家门槛就被多达三千七百四十九个怀春少女以及风流少妇踏平了——还不包括半夜翻窗子的,事实上,在我离开师父家的时候,他家的墙壁都几乎不能称之为墙壁了。我一边感叹汉语言文学的伟大魅力,一边不得不去接受一个事实:师父已经没有办法再教给我什么了,他因为肾亏,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管我。
于是,我离开了那个地方,那年,我五岁。
我没有回家,对我而言,一事无成的回到家里,父亲只会把我的嘴撕得更大,而当时我已经开始懵懂的知道,嘴大不是好事,至少,我们那个朝代虽然是以胖为美,但是还不至于以嘴大为美。所以,我去了洛阳。
在洛阳,我流落街头,从春天,到秋天,在我终于快满六岁的时候,我遇见了我今生的第一个女人,我喜欢称呼她做霜降——事实上,那个清晨,我睡在洛阳青楼门口,满身是晨霜,冷得发抖,醒过来,就看见她站在那里,撅着嘴,扎着冲天辫,穿着一袭翠绿的袍子,看着我,笑着:“大嘴,大嘴。”
我承认,那一刻,我就爱上了这个能够一眼就看出我特点的女人。
后来我知道,霜降其实叫小蓝,是洛阳青楼里面的摇滚歌伎,在那个满世界都是霓裳羽衣舞的朝代,摇滚,无疑给洛阳青楼带来了滚滚的财源,所以,老鸨悠远很宠爱她,我也因此,在大半年以后,吃到了那一年的第一顿干饭——因为霜降似乎是喜欢我的。
可是快乐的日子是短暂的,接下来的是无穷无尽的痛苦和长叹。虽然我很努力的去学习跑堂、去学习喊“楼上楼下的姑娘们,下来接客咧”,甚至学着坐得很高,给大家讲我是在什么情况下有幸见到了当时的盖世英雄揸Fit人半面,但是不能否认,我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我不懂得油腔滑调,情书也写得不够好。所以,在经历了梦幻般的一年以后,霜降和青楼的职业跑堂南园小二搞在了一起,原因是霜降喜欢上了小二跑堂时候没有腿的样子。
那个撕心裂肺的夜晚,我站在霜降的面前,咧开大嘴,伤心的哭了起来:霜降,我是真的为你哭了,你是真的跟他走了……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混出个人样。于是,我去找我曾经见过半面的揸Fit人,并在他的直接授意下加入了一个叫做红花会的组织。加入之后我才发现,这个组织简直就是为我这种天生叛逆、喜欢推翻一切旧秩序的人而存在的——这个组织的唯一目的,就是推翻洛阳城现有的猪肉市场的旧秩序,期望建立一个猪肉价格平稳,让老百姓都能吃上放心肉的全新市场,他们的口号是“反对猪肉涨价”。
在这里,我得心应手,遗传自父亲那里的杀猪匠天赋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仅仅一个月,我就被推选为青木堂堂主,主管一切杀猪事宜。渐渐的,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习惯了清晨杀猪,然后晚上就着猪下水,喝点小酒,想念一个女人。
日复一日,不知不觉,十年过去了,十年的时光,让我出落成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铮铮铁汉——红花会里的朋友都叫我猛壮士,我掌握了一手杀猪的绝技。每一个清晨,我会看着我手下的人把猪拉上案板,猪那样的嘶叫着,挣扎着,用一种绝望的眼神看着我,和我手中的板斧,那一刻,我通常会觉得,那眼神,像极了村夜师父最后被女人压得喘不过气的那种眼神,透露着三分哀伤,七分绝望,在清晨的阳光下,看一眼,就会让人渭然泪下;而那种嘶叫,也像极了十年前那个撕心裂肺的夜晚,我给霜降唱的那首“我是真的为你哭了,你是真的跟他走了……”,简直连平仄压韵都一模一样,有时候,我会因此流下泪来,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会先定一定神,在第一缕阳光照上我咧开的大嘴的时候,手起斧落——嘘,整个世界清净了。
贞观十六年,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离开红花会,因为我深深的感觉到,我需要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的一生,若是只有一个女人,那是不完整的。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虽然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虽然嘴很大,但是还勉强算得上英俊的男人。我向楂Fit人递交了辞呈,离开了红花会。
我回到了长安。十年的离别,让我深深的眷恋我的家乡,我的父母,还有我从小收集的那些猪骨头。
面对头发班白的母亲,和日益苍老的父亲,相对无言,泪水黯然淌下。那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为了追寻杀猪这个事业,我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十年,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而这十年,我本应该在父母膝下尽孝,讽刺的是,到家的那一刻,我才恍然觉悟,原来,我用十年去出落成一个出色的杀猪匠,在家也可以做到。所幸,父母没有怪我,那一夜,父亲编排了一大锅猪下水,和我喝了个大醉。我也决定,从此不再离开父母身边。
第二年,父母给我安排了一次相亲,对方来自遥远的东北塞外,是长安乐坊的一个舞女,名叫游走。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为客人演示一种叫做钢管草裙的舞蹈,她带着阳光般的笑容。可是在我看来,她似乎并不愿意做这件事情,因为她的笑容让我想起那些在清晨被拖上案板的猪,那些猪脸上肌肉的抽搐,甚至她扭动身体的频率和角度,都和那些猪的挣扎一样,显得那样的生硬和诡异。她看见我来,扭动得更激烈,仿佛是,要将一生的时间,从身体里面扭出来,我知道,她爱上我了。
可是,我已经无法再像当初爱着霜降那样爱她,爱情是个奇异的东西,不像猪下水那样,你可以猪肝是猪肝,大肠是大肠的分得很清楚,爱情的那种感觉是无法说清楚的。但是,我想和她过一辈子,这也许就是命,其实在那些我每日杀猪的清晨,我都有过这种想法,我觉得猪的挣扎,那种扭动是一种美,很美,那么,游走的出现,是不是真的是冥冥中注定的呢?毕竟,她的扭动,那尺寸之间的掌握,那种到了一个角度奇异的滑动,真的让我勾起了许多的,关于杀猪生涯的回忆。
(以下是豪情书生总经理的自白)
我姓李,叫李大嘴。我出生在唐贞观元年,长安的一个小资本主义家庭——我父亲是开屠宰场的,也就是俗称的杀猪匠。我父亲不喜欢别人叫他杀猪匠,他喜欢别人叫他李老板,并常常说:“好歹俺也是和当今皇上一个姓,叫杀猪匠简直是对皇上的侮辱,是要灭门的。”好在,这个世界太大,加上我父亲虽然卤莽,对街坊四邻也够好,经常把一些猪下水免费送给他们,所以,这些话没有传到皇上那里去,而我父亲,认识了我母亲,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生下了我。
我的出生注定是一件不平凡的事情,因为我生下来的时候,嘴里含着一块通灵宝玉。后来我才知道,在唐朝之后的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估计是明朝,也有一个一出生就含着通灵宝玉的男孩出生,并因此得名贾宝玉。不幸的是,我父亲没有那么多的风雅和文化,只觉得我一出生嘴巴里面竟然有这么大块玉,应该叫大嘴,这个,就是我名字的由来。
贞观五年,我五岁,在我母亲的一再要求下,父亲让我拜师学艺,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对语言的把握和运用——也就是很多年后出现的一个学科,汉语言文学。师父叫村野喂羊,据说是这方面的宗师,但是我不相信,因为我觉得,此人太寒酸,连名字都显得乡土气十足,我还大街喂猪呢!于是,师父为了给我证明汉语言的魅力,把名字改成了村夜未央。令我震惊的是,仅仅是改了几个字,师父的家门槛就被多达三千七百四十九个怀春少女以及风流少妇踏平了——还不包括半夜翻窗子的,事实上,在我离开师父家的时候,他家的墙壁都几乎不能称之为墙壁了。我一边感叹汉语言文学的伟大魅力,一边不得不去接受一个事实:师父已经没有办法再教给我什么了,他因为肾亏,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管我。
于是,我离开了那个地方,那年,我五岁。
我没有回家,对我而言,一事无成的回到家里,父亲只会把我的嘴撕得更大,而当时我已经开始懵懂的知道,嘴大不是好事,至少,我们那个朝代虽然是以胖为美,但是还不至于以嘴大为美。所以,我去了洛阳。
在洛阳,我流落街头,从春天,到秋天,在我终于快满六岁的时候,我遇见了我今生的第一个女人,我喜欢称呼她做霜降——事实上,那个清晨,我睡在洛阳青楼门口,满身是晨霜,冷得发抖,醒过来,就看见她站在那里,撅着嘴,扎着冲天辫,穿着一袭翠绿的袍子,看着我,笑着:“大嘴,大嘴。”
我承认,那一刻,我就爱上了这个能够一眼就看出我特点的女人。
后来我知道,霜降其实叫小蓝,是洛阳青楼里面的摇滚歌伎,在那个满世界都是霓裳羽衣舞的朝代,摇滚,无疑给洛阳青楼带来了滚滚的财源,所以,老鸨悠远很宠爱她,我也因此,在大半年以后,吃到了那一年的第一顿干饭——因为霜降似乎是喜欢我的。
可是快乐的日子是短暂的,接下来的是无穷无尽的痛苦和长叹。虽然我很努力的去学习跑堂、去学习喊“楼上楼下的姑娘们,下来接客咧”,甚至学着坐得很高,给大家讲我是在什么情况下有幸见到了当时的盖世英雄揸Fit人半面,但是不能否认,我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我不懂得油腔滑调,情书也写得不够好。所以,在经历了梦幻般的一年以后,霜降和青楼的职业跑堂南园小二搞在了一起,原因是霜降喜欢上了小二跑堂时候没有腿的样子。
那个撕心裂肺的夜晚,我站在霜降的面前,咧开大嘴,伤心的哭了起来:霜降,我是真的为你哭了,你是真的跟他走了……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混出个人样。于是,我去找我曾经见过半面的揸Fit人,并在他的直接授意下加入了一个叫做红花会的组织。加入之后我才发现,这个组织简直就是为我这种天生叛逆、喜欢推翻一切旧秩序的人而存在的——这个组织的唯一目的,就是推翻洛阳城现有的猪肉市场的旧秩序,期望建立一个猪肉价格平稳,让老百姓都能吃上放心肉的全新市场,他们的口号是“反对猪肉涨价”。
在这里,我得心应手,遗传自父亲那里的杀猪匠天赋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仅仅一个月,我就被推选为青木堂堂主,主管一切杀猪事宜。渐渐的,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习惯了清晨杀猪,然后晚上就着猪下水,喝点小酒,想念一个女人。
日复一日,不知不觉,十年过去了,十年的时光,让我出落成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铮铮铁汉——红花会里的朋友都叫我猛壮士,我掌握了一手杀猪的绝技。每一个清晨,我会看着我手下的人把猪拉上案板,猪那样的嘶叫着,挣扎着,用一种绝望的眼神看着我,和我手中的板斧,那一刻,我通常会觉得,那眼神,像极了村夜师父最后被女人压得喘不过气的那种眼神,透露着三分哀伤,七分绝望,在清晨的阳光下,看一眼,就会让人渭然泪下;而那种嘶叫,也像极了十年前那个撕心裂肺的夜晚,我给霜降唱的那首“我是真的为你哭了,你是真的跟他走了……”,简直连平仄压韵都一模一样,有时候,我会因此流下泪来,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会先定一定神,在第一缕阳光照上我咧开的大嘴的时候,手起斧落——嘘,整个世界清净了。
贞观十六年,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离开红花会,因为我深深的感觉到,我需要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的一生,若是只有一个女人,那是不完整的。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虽然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虽然嘴很大,但是还勉强算得上英俊的男人。我向楂Fit人递交了辞呈,离开了红花会。
我回到了长安。十年的离别,让我深深的眷恋我的家乡,我的父母,还有我从小收集的那些猪骨头。
面对头发班白的母亲,和日益苍老的父亲,相对无言,泪水黯然淌下。那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为了追寻杀猪这个事业,我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十年,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而这十年,我本应该在父母膝下尽孝,讽刺的是,到家的那一刻,我才恍然觉悟,原来,我用十年去出落成一个出色的杀猪匠,在家也可以做到。所幸,父母没有怪我,那一夜,父亲编排了一大锅猪下水,和我喝了个大醉。我也决定,从此不再离开父母身边。
第二年,父母给我安排了一次相亲,对方来自遥远的东北塞外,是长安乐坊的一个舞女,名叫游走。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为客人演示一种叫做钢管草裙的舞蹈,她带着阳光般的笑容。可是在我看来,她似乎并不愿意做这件事情,因为她的笑容让我想起那些在清晨被拖上案板的猪,那些猪脸上肌肉的抽搐,甚至她扭动身体的频率和角度,都和那些猪的挣扎一样,显得那样的生硬和诡异。她看见我来,扭动得更激烈,仿佛是,要将一生的时间,从身体里面扭出来,我知道,她爱上我了。
可是,我已经无法再像当初爱着霜降那样爱她,爱情是个奇异的东西,不像猪下水那样,你可以猪肝是猪肝,大肠是大肠的分得很清楚,爱情的那种感觉是无法说清楚的。但是,我想和她过一辈子,这也许就是命,其实在那些我每日杀猪的清晨,我都有过这种想法,我觉得猪的挣扎,那种扭动是一种美,很美,那么,游走的出现,是不是真的是冥冥中注定的呢?毕竟,她的扭动,那尺寸之间的掌握,那种到了一个角度奇异的滑动,真的让我勾起了许多的,关于杀猪生涯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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