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 夏
田野
。你要是她,我就娶你。
六年前,我指着林青霞妖着媚眼,发丝凌乱的海报对柳柳说。当时柳柳咬着可乐杯的塑料吸管,手指头戳着林血红的唇,直到戳出一个洞来,露出长满暗色青苔的砖墙。
嘻嘻地笑着:你看她,自打生下来就没刷过牙。 后来,我再见到林的海报,总是想起她长满青苔的牙齿的模样。反胃不已。
可昨天晚上,我见到柳柳了。我肯定是她。
长及后腰的漆黑缎发。裹着一条极短极窄的裙子,踩着细根凉鞋在我的老总怀里娇嗔呢语。 一双葱白的手涂着杏红的蔻丹。十指尖尖,在迷离的灯光下晃呀晃的,晃到老总的胸前。
酒吧的声音太吵,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耳朵轰隆隆的响。视线也模糊起来。
那张俏生生的脸却逼过来,这是柳柳的唇,柔嫩的,小小的,笑起来扯出两个弯弯翘翘的嘴角。这是柳柳的眼,清亮的,雾光迷蒙的,回眸顾盼的时候有长长的睫毛在扑扇的。
没错。可她却操着一口东北话,叫我大~哥,说她是燕燕。我笑笑:你姐姐是叫莺莺吧?
哎呀,你是咋知道滴捏?她小嘴微张,瞪圆了眼睛的模样。跟当年她偷吃了巧克力被我发现时一样的无辜。
今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琳琅还是如往常一般。将煎得半熟的蛋推到我面前。自己皱着眉搅着不加糖的燕麦,表情凝重地一匙一匙地往嘴里送。
另一只手腾出来去挡垂下来的发丝。上个礼拜天她哭嚷着非要我陪着去把烫得卷曲的头发拉直。现在她稍一靠近我,鼻翼间就似乎闻到头发在夹板中烧焦的味道。兴趣索然。
她忿忿地说我在外面一定是扛了小彩旗满街走。她总是这样神神叨叨。我切着蛋,一滴蛋汁溅到胸前来。她见了又大跳起来,找了纸来慌张的擦。
昨晚我见到柳柳了。我说。语气很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低头仔细地擦着污渍,细密的汗珠渗在额角。似乎没听到我的话,忽然懊丧地说:你还是去换一件吧。记得扔到洗衣机里,不要又扔在橱柜里!
气呼呼地又坐回我对面去吃那碗难吃至极的燕麦糊。我看着她舀了半勺,却不送到嘴边。抬起头看着我:
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知道她听见了。起身去卧室换衣服。我听见背后吧嗒吧嗒的拖鞋响。怪自己多生一事,似乎不甚确定的事说来只是徒增琳琅的疑心病。
拿了那件草绿斜纹的衬衣来。琳琅却已坐在床边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果然!果然!女人就是披着羊皮的狼,我曾经自持是猎人。却还是让狼咬了一口又一口。乖乖沦为人奴。
当初柳柳也是爱咬。却不是咬我,气极了抬起来胳膊就咬。拉得稍迟一些,一双白嫩的胳膊上就是一排深红的牙印。她却吃吃地笑着看我。
柳柳是从不会像琳琅这样哭的。每次跟我吵架或是委屈时,至多也是冷冷的一丝笑。转身就走。留一个瘦削坚定的背影给我。次日过来见我,又是笑嘻嘻的。似是什么都未曾发生过。
她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夜半醒来,黑暗中,窗外的灯光打在她身上。裸着身体坐在椅子上,抱着双腿。脑袋耷在膝盖上,看着我。
问她为什么不睡觉。她咯咯笑起来。
田野田野,你真可怜。
笑着笑着,就有两行清泪流出来。汹涌不止地。我的心那样钝重地疼。却又隐约有一丝快感。她走过来,钻到我怀里。温暖湿润的液体就在我的胸前流淌。
忽然左肩一阵锐痛。她咯咯地笑着,脸上兀自还流着泪,气息抽顿着。伸出指尖来,在伤口上划着圈。
:田野田野,其实最痛的 不是咬的那一瞬间。是咬过之后,就这样给你呵痛。
我想我这辈子是再也忘不掉。那样酥麻痒痛的感觉。一把拥着她,狠狠地咬着她的唇。。。我的身体微微热起来,打了一个激灵。
琳琅依旧坚持不懈的哭泣。我站在八月的晨光下无措且心猿意马。
下午三点的例会上,我正做着报告,手机却响起来:我们一起摇滚吧……我在众人笑意闪烁的目光里慌张摁掉。也不及看号码。
会议结束后。看时却是一个陌生号码。不甚在意。晚上是琳琅妈妈六十的寿辰。要开车在8点之前赶回去。琳琅在百盛门口等我。
途中电话又响。接通,喂了几声。对方毫无声息。悻悻地挂掉。中午花了好大工夫才把琳琅哄得回转过来,又说母亲寿辰送她上次看中的翡翠镯。我两个月的工资就这样牺牲。
车拐弯的时候,忽然闪过一个熟悉的背影。
柳柳!
我把车急转进国贸大厦门口。就下了车奔过去。眼睁睁看她过了马路。在人群里消失不见。疲惫不堪。已是傍晚,我汗津津地站在街角。
那个夏天,我也是一样,这样站着。看见她走过去。笑着转过头来看我。招招手,我就走过去。天旋地转。眼前一黑。
田野,不怕。我养你。
田野,你等我。
田野,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死也要在一起。
田野,你看不见。你什么都看不见。
田野,我们总会再见。人群,或是坟墓。
田野,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琳琅
。我想我是见过柳柳的。我把田野捡回家的时候,顺道把她也一起捡回来了。田野喝得烂醉,睁着满是血丝的眼,冲我吼:你他妈的上哪了?!!你走了谁他妈的给我生孩子?!!
冲上来抱着我死命不放手。我从未见到过这样霸道的男人,我的历任男友无一例外都是打着干净领结,西装笔挺。彬彬有礼的绅士。他们体贴且自持。
而我则一贯的优雅自若。当时我已经二十九岁了。可我还是保养得如同二十左右的少女一般。母亲自小就教育我,作为一个聪明女人要舍得在自己身上投资。且宠爱自己。
之后,我嫁给了这个刚刚失去爱人的疯子。田野。他清醒的时候,像一个白马银枪的王子。眉目虽不算清俊,却还干净。英气逼人。
我欣赏的是他的聪明。这年头聪明的男人很多,难得的是聪明有能力。升值率极高。还有一点:他需要我。
我不知道一个人生存的意义是不是就是按照既定的模式来。只是对我而言,我已满足。我儿时的梦想已全部实现:有一个自己放衣服的房间,有一份收入颇丰的工作,有一个优秀的男人。
要是还有什么不足之处,那便是柳柳这个女人时时闯入我的生活。我知道,整整六年,田野的梦中有她。吃她爱吃的菜,看她爱看的电影,听她爱听的音乐。
这些我都可以容忍。
只是 ,他说他见到她。这太可怕。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寒冷。这个女人究竟是仙是魔?!再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若是她还活着,我也是要杀死她。
晚上是姆妈六十岁的生日。她是极聪敏又极势力的女人。当初就极力反对我嫁给田野,今天当然也不能怠慢了。
有时我在想,我和田野之间究竟有没有爱情存在过。其实这已不再重要,至少现在,他是我的。足矣。
后记
生命在彼时,只是断了本来面目。我们一直追寻的不过是自己的梦境。在时光中,我们看到的都是幻象。越接近本质,越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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