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易与玩家的博弈--谈弱势群体如何维权
再论网易与玩家的博弈
-------谈弱势群体如何维权
看了论坛上有写关于《网易与玩家博弈》一文,感受颇多,禁不住为玩家的可悲而发感慨,这里就此论题发表自己的一些拙见,欢迎有兴趣的朋友,特别是法学系朋友来讨论。
就网易对玩家的关系而言,是典型的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玩家花钱买网易的服务,从我们注册开始(包括免费24点时间),双方法律关系确定。
从法律关系来讲,每一位玩家与网易的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双方所控制的可用资源处于绝对的不平等地位,形成了实际上的网易一家独大的局面,因此网易也就有了在实际操作中制定、发布、实行某些被玩家成为“霸王条款”的空间和资源,确实网易在实际的操作中也有某些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网易自有网易自己的一套说法,来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比如玩家众多,不能与每一个人进行沟通,以确保每位玩家都能得到其想要的。这点仅能信其一半。的确每位玩家都有自己美好的愿望,也不排除有的玩家自身行为确有令人不干恭维之嫌。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各位读者,这不是网易推脱的理由。我们如今的时代是法治时代,某些玩家的某些行为自由社会道德、以至法律去干涉,去制裁。如盗号行为,就是盗窃他人合法财产,应依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有司法权的相关司法部门依律办理。网易作为公司,只是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的其中一方主体,享有收取点卡费用等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为玩家创造良好服务等义务,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等,而作为义务,是没有任何推辞的借口,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至于网易怎样履行其义务,那是网易自己的事,不是玩家应有的义务,但须明确的是,网易履行其自身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法律精神明确规定,不应当以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前提。
从屡次的网易与玩家的博弈中可以看到有以下几个规律:
1、 每次博弈,玩家的胜率小的可怜,绝大多数以网易以前的做法继续实行
2、 当玩家团结时,网易会做一定的小让步,但这种现象特别少
3、 每次博弈,玩家大多是在论坛上、在游戏频道里进行一些触及不到网易实质利益的言语抗议,边抗议边继续游戏,丝毫不影响网易的收入
4、 从两者互相博弈的历史来看,即使是玩家一次一次的博弈失败,但又一次一次的继续玩游戏
上面几条规律,可以看到,网易与玩家的博易实质是两个不平等的利益团体在进行博弈,网易一方,组织严密,行动统一,且掌握巨大的游戏控制资源;玩家一方,数量巨大,但多是各自为战,组织非常松散,各自的利益取向也难以协调,如有的玩家纯属娱乐,不愿过于参与,且玩家一方不掌握任何的游戏控制资源,地位非常被动。
通过分析可以看到,两个不对等的利益团体在进行博弈,玩家是非常不利的。而博弈的实质是利益双方或多方根据各自所掌握的资源,互相斗智斗勇,互相妥协,以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如今的互相制约天平严重倾向网易一边,可以说每次双方博弈的结果,永远不利于玩家,你在怎么呐喊,结局不外乎两条,一是禁言、删帖,二是继续按网易的想法实行,你的努力是白费的。
在通过对玩家群体特性的分析后,可以得出非常明确的结论:玩家各自为战,是每次博弈失败的主要原因。
前面已经讲到,网上虚拟财产,在法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们要捍卫我们的私人财产是行使我们公民权利的一种表现,同理,捍卫大话中的我们玩家的利益,从法律角度看,就是行驶公民权利的手段,虽然网上的虚拟财产看不到,莫不着,但他确是国家神圣的法律赋予我们的公民权利的一种象征。任何人都不能侵吞、损害它!!!
行使权利,捍卫利益,是神圣的,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
要捍卫权利,但博弈的对手组织严密,行动同一,又掌握大量的可供使用的游戏控制资源、社会资源等可以左右局势的资源,如何来捍卫呢?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双方的优势和劣势:
网易 |
组织严密 行动统一 游戏控制权 |
上市公司,股民关注收益及社会消息 收入靠玩家,自身无造血功能 公司主要收入靠游戏 |
玩家 |
网易收入的主要来源 数量众多 |
分散 可左右游戏的资源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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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
劣势 |
通过分析可以看到,网易不是绝对的优势,用毛主席的话说他是只纸老虎。只要玩家合作,在双方的博弈中还是有胜算的。
如何做,才能在双方的博弈中取回自己应得的权益呢?
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就足够了?
一、成立“网易游戏玩家维权合作俱乐部”------化分散为集中
协调各类特性玩家的行动,由该俱乐部为龙头,负责与网易协调双方分歧、在玩家赋予代理权后,代表玩家进行集体诉讼等维权行动
二、发动舆论战
针对其上市公司等因素,利用玩家的数量优势,利用各种媒体,给网易在舆论上造成一定的压力
三、真正作到“罢玩”等反对措施,迫使其让步
当广大玩家有三分之一真正罢玩,不是在游戏中罢玩,那样你浪费自己的点卡,给网易创造收入,是自己出资金供网易来压迫我们。要做的是真正的退出游戏。
在维权的行动中,需要大家有高度的法律意识,注意博弈不是让网易倒闭,而是有符合玩家的让步,这样才符合双方博弈的基础,符合自己的利益。
如果时间允许,笔者接下来想发表《论玩家俱乐部成立的可行性》,请各位玩家多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