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帐号被盗以及报案破案先后过程
2004年11月12日
我的号被盗了,是打开了WWW。某某某。COM(暂不公开)这个网站被盗的,很不幸,我不是个喜欢加锁的人,身上大部分的装备都丢了。包括一双五级步定和四级的斩妖,外带两只神兽和1400W大话币。怒花中烧,我在服务器中骂了四个小时,又很不幸,被GM禁言。我说GM你凭什么禁我言,我号被盗了骂几句还不行吗?GM说我同情你,但是有人投诉你,所以我才禁了你的言。郁闷,GM竟然同情我。我不理GM,我想我不能就这样完了。
2004年11月13日
我给论坛GM XMASTER留言,想问问通过网易能不能给我解决这件事情。GM说没办法,他们不能给我出示任相关的资料。
我给客服打电话,客服说没办法,第二次以后就再也打不通,我怀疑网易是不是在逃避问题。
既然网易不打算管这种事情,我无言了。
2004年11月13日
很郁闷过了一天,工作也没有心情。工作出了错被老板骂,女友要陪我吃饭,我却迟到。
给北京读法硕的朋友打电话,她说价值大不大?我说相当于三千左右人民币吧。她说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说可能吗?无所谓吧,丢了也就丢了。
2004年11月14日
我想了想,不能便宜了盗号者。
我给GM留言,GM给我讲了询问的电话。
我找到我当地的警方,报案被盗,警方本来是不会理会这样的小案子的,但是却是第一宗网络虚拟物品盗窃,引起了他们的极大兴趣,而且在这里他们所做的只不过是帮我知会北京或广州市警方而已。
北京市警方要求我们通过广州方面寻求途径。
2004年11月15日
广州警方接到我们发去的协查通报后要求我亲自过去。我拿了我的身份证,花了三百元的车费到了广州。
2004年11月16日
坐车,很郁闷,下车后找宾馆。
2004年11月17日
广州市警方很快给广州网之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发去协助调查的通知。
2004年11月18日
网易在警方的面前表现地很痛快,殷勤,一改对待我的先前态度。
从保留的数据库日志中,他们查到了与我发生交易有三个小号。并且确定这个小号来自于同一个IP地址。这三个小号又先后与三个大号发生过交易行为,交易物品全是我的神兵及神兽。这样便确定了我的物品的流动过程。
2004年11月19日
网易封冻了两个大号及三个小号,并着手把虚拟物品归还给我。
2004年11月20日
我在广州上网,网易已经归还了属于我的虚拟物品,但大话币没有下落。
2004年11月21日
我本想就此了结此事,但是又不想放纵盗号者的行为,于是提请广州市公安局调查我的物品失窃案。公安局受理。要求网之易公司协助,开放封冻的帐号。由于先前没有公布封冻帐号的原因,很快,三个大号又开始上线。
2004年11月22日
网易固定了三个常登陆的IP地址,一个属于当地大学,一个属于当地网吧。一个属于固定电信宽带用户。
2004年11月23日
警方调查本地大学,找到嫌疑人王某,大三本科学生,计算机专业。同时找到广州市某网吧的老板于某。以嫌疑人的身份将其带回询问。很快得到答复。王某,租于某公司虚拟主机服务器建立大话网易已有一年时间,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制作,发布大话外挂,先后吸引了大量访问用户。后结识于某,于某提出盗号出售装备,受利益吸引,王某接受提议,开始在网站首页加入盗号木马链接。先后盗取大量帐号。曾于某时,网站被黑,但很快恢复运作。
2004年11月24日
警方找到第三个帐号拥有者徐某,但徐某是购买了王某与于某出售的大话虚拟物品(我的一只神兽),也是受害者。
2004年11月25日
警方给予王某与于某以15日的拘留,并处罚2000元,负担我的来往路费。至此此案完毕。王某被学校开除。
2004年11月26日
我返回家乡,公司因我请假,扣发我三百元薪水,加上在广州的住宿费用,我一共付出了一千一百元。
2004年11月27日
我重新登陆大话,加锁。
注:经历为真实,但人物背景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讨论地址:http://bbs.yezizhu.yzz.cn/dispbbs.asp?BoardID=6&ID=246639&replyID=37600&skin=1
我的号被盗了,是打开了WWW。某某某。COM(暂不公开)这个网站被盗的,很不幸,我不是个喜欢加锁的人,身上大部分的装备都丢了。包括一双五级步定和四级的斩妖,外带两只神兽和1400W大话币。怒花中烧,我在服务器中骂了四个小时,又很不幸,被GM禁言。我说GM你凭什么禁我言,我号被盗了骂几句还不行吗?GM说我同情你,但是有人投诉你,所以我才禁了你的言。郁闷,GM竟然同情我。我不理GM,我想我不能就这样完了。
2004年11月13日
我给论坛GM XMASTER留言,想问问通过网易能不能给我解决这件事情。GM说没办法,他们不能给我出示任相关的资料。
我给客服打电话,客服说没办法,第二次以后就再也打不通,我怀疑网易是不是在逃避问题。
既然网易不打算管这种事情,我无言了。
2004年11月13日
很郁闷过了一天,工作也没有心情。工作出了错被老板骂,女友要陪我吃饭,我却迟到。
给北京读法硕的朋友打电话,她说价值大不大?我说相当于三千左右人民币吧。她说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说可能吗?无所谓吧,丢了也就丢了。
2004年11月14日
我想了想,不能便宜了盗号者。
我给GM留言,GM给我讲了询问的电话。
我找到我当地的警方,报案被盗,警方本来是不会理会这样的小案子的,但是却是第一宗网络虚拟物品盗窃,引起了他们的极大兴趣,而且在这里他们所做的只不过是帮我知会北京或广州市警方而已。
北京市警方要求我们通过广州方面寻求途径。
2004年11月15日
广州警方接到我们发去的协查通报后要求我亲自过去。我拿了我的身份证,花了三百元的车费到了广州。
2004年11月16日
坐车,很郁闷,下车后找宾馆。
2004年11月17日
广州市警方很快给广州网之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发去协助调查的通知。
2004年11月18日
网易在警方的面前表现地很痛快,殷勤,一改对待我的先前态度。
从保留的数据库日志中,他们查到了与我发生交易有三个小号。并且确定这个小号来自于同一个IP地址。这三个小号又先后与三个大号发生过交易行为,交易物品全是我的神兵及神兽。这样便确定了我的物品的流动过程。
2004年11月19日
网易封冻了两个大号及三个小号,并着手把虚拟物品归还给我。
2004年11月20日
我在广州上网,网易已经归还了属于我的虚拟物品,但大话币没有下落。
2004年11月21日
我本想就此了结此事,但是又不想放纵盗号者的行为,于是提请广州市公安局调查我的物品失窃案。公安局受理。要求网之易公司协助,开放封冻的帐号。由于先前没有公布封冻帐号的原因,很快,三个大号又开始上线。
2004年11月22日
网易固定了三个常登陆的IP地址,一个属于当地大学,一个属于当地网吧。一个属于固定电信宽带用户。
2004年11月23日
警方调查本地大学,找到嫌疑人王某,大三本科学生,计算机专业。同时找到广州市某网吧的老板于某。以嫌疑人的身份将其带回询问。很快得到答复。王某,租于某公司虚拟主机服务器建立大话网易已有一年时间,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制作,发布大话外挂,先后吸引了大量访问用户。后结识于某,于某提出盗号出售装备,受利益吸引,王某接受提议,开始在网站首页加入盗号木马链接。先后盗取大量帐号。曾于某时,网站被黑,但很快恢复运作。
2004年11月24日
警方找到第三个帐号拥有者徐某,但徐某是购买了王某与于某出售的大话虚拟物品(我的一只神兽),也是受害者。
2004年11月25日
警方给予王某与于某以15日的拘留,并处罚2000元,负担我的来往路费。至此此案完毕。王某被学校开除。
2004年11月26日
我返回家乡,公司因我请假,扣发我三百元薪水,加上在广州的住宿费用,我一共付出了一千一百元。
2004年11月27日
我重新登陆大话,加锁。
注:经历为真实,但人物背景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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